湖南法治報訊 通訊員 雷龍生
近日,嘉禾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長達二十年的執行舊案。在承辦法官雷龍生的耐心調解下,被執行人肖某先之子肖某作為案外人,主動代為履行義務,一次性給付申請人11000元。這起跨越時光的糾紛,終于畫上了一個溫情的句號。

?案情回顧:舊案重啟,執行遇阻
二十年前的一起糾紛,法院依法判決后,因被執行人肖某成遲遲未履行義務,案件進入執行程序。然而,肖某成年事已高,且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,案件一度陷入“沉睡”。
近日,申請人因身患疾病,急需醫療費用,向嘉禾法院申請恢復執行,希望這筆“沉睡”多年的權益能重新兌現。受案法官迅速行動,通過細致走訪調查發現,被執行人肖某成已去世多年,其子女均在廣東生活。“人亡案未了”,執行工作面臨著不小的挑戰。
清明釋法:跨越千里的溫情勸導
“辦案不能只看卷宗,要走進人心。”承辦法官決定抓住清明節氣這一特殊時間節點,嘗試與被執行人家屬建立情感連接。
執行干警多次通過電話、微信聯系遠在廣東的肖某。溝通過程中,法官沒有生硬地照本宣科,而是從法理、情理、倫理三個維度出發,耐心釋明:雖然父親已故,但作為子女,若能代為履行父親生前的法律義務,既是對逝者的告慰,也是對家族聲譽的維護——這正是“父債子償”傳統道德在現代法治精神下的溫情體現。
法官的真誠與耐心打動了肖某。經過反復溝通,肖某表示理解申請人的困境,也愿意承擔這份遲來的責任。
案結事了:善意執行促和諧
最終,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,雙方達成和解。肖某作為案外人,一次性代付申請人11000元。申請人對肖某的誠信行為表示諒解,也對法院的高效執行深表感謝。
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,是嘉禾法院踐行“善意文明執行”理念的生動寫照。面對陳年舊案,執行干警沒有簡單“一結了之”,而是充分考慮當事人的實際困難,靈活運用執行智慧,將法理與情理相結合,既維護了法律權威,又傳遞了司法溫度。
法官寄語
法律是剛性的,但司法是有溫度的。嘉禾縣人民法院將繼續秉承“司法為民”的初心,在執行工作中兼顧力度與溫度,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,用實際行動守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。
責編:劉建軍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